刊登日期: | 2015/1/19 |
發文日期: | 2015/1/19 |
發文字號: | 府城都一字第1047700230B號 |
主旨: | 公告本縣「變更高速公路斗南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(部分農業區為河川區、河川區兼供道路使用,部分道路用地為河川區、河川區兼供道路使用,部分批發市場用地為河川區、河川區兼供道路使用,部分河川區為農業區、文教區)案」計畫書、圖及發布實施日期,特此周知。 |
依據: | 都市計畫法第21條。 |
公告事項公告: |
都市計畫法第21條。一、本案自民國104年1月22日起發布實施(發布實施日即為生效日期)。 二、本案都市計畫書、圖公告於本府城鄉發展處、雲林縣斗南鎮公所及雲林縣虎尾鎮公所。 |